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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往外地工作社保医保如何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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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医保问题,人社部《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规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调往外地工作社保医保如何转移?

  陈先生:我要调到外地工作,医保、社保要怎么转移过去?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问题,如果你是调到外省或者厦门,可在办理好减员手续后,携带离职证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填写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福州市社保中心个账科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携带此凭证到外地办理转入手续;如果你是调到福建省内(除厦门外),需要外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关系商转函,携带此函到福州市社保中心个账科办理转出手续。

  医保问题,人社部《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规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另外,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09]29号)规定,参保人员因正常工作调动或劳动关系转移,在省内不同统筹地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统筹区之间相互认可,转移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连续累计计算。参保缴费时间应保持连续,不得随意中断。参保人员转移前后,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应在转入地续保时补足,断保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统筹基金支付待遇。除正常调动工作人员外,因其他原因中断缴费医疗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从续保之日起6个月内不享受转入地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具体相关政策请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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