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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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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清远市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2万元和8万元,城镇居民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5%。

  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清远市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2万元和8万元,城镇居民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5%。

  按省要求,清远做好201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2万元和8万元,城镇居民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5%。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此外,今年推进社保扩面工作。重点要向更多的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延伸和扩展。加快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历史问题,进一步做好将大、中、小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探索建立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深入实施第二期农民工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53.65万人、79.46万人、16.77万人、31万人、12.46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达到4万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到17.42万人。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47.65%,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61.62%。

  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巩固养老保险市级统筹成果,继续加快推进连山新农保试点。全面实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加快推进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和城乡统筹。探索建立集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失业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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