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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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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保改革的推进,人民群众对将门诊小病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需求日益迫切。为此,乌海市9月1日开始,将启动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此次普通门诊统筹将遵循保障基本、统筹共济、依托社区、定额结算的原则。

  记者日前从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9月1日开始,乌海市将启动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保改革的推进,人民群众在享受大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费用报销待遇的同时,对将门诊小病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需求日益迫切,国家和自治区也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在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乌海市于近日出台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决定从9月1日起开始实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将遵循保障基本、统筹共济、依托社区、定额结算的原则。统筹的范围包括参加乌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及参加新农合人员。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基金按年度定额筹集,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由个人缴纳20元,市、区财政各补助40元;低保人员、计划生育困难户、困难党员等个人不需交费,由财政全额补助。居民参加普通门诊统筹需首先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规定缴费,今年的缴费时间从9月1日开始,与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同时进行,居民在缴费后的下月即可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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