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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如何办理上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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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办理上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续时,需要提供个人相关材料以及证明等;然后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针对医院门诊的,因病情需要到二、三级医院就医的,需办理转出、转入手续的,要提供一级医院办理转出手续。

  2011年上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问答如下: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凡未参加本市城保、镇保和新农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

  2、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包括:

  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人员;19~20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在校在册学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仍在进行大病医疗的辍学人员;

  3、其他人员: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的支内(支疆)、知青及其外省市籍配偶中,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已报入本市户籍,且医疗保障未落实的人员;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的外省市籍配偶及子女;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的本市农村户籍配偶(无医疗保障);本市引进人才的子女及配偶(无医疗保障);本市非农集体户口人员中无医疗保障人员等。

  上述“年龄”以享受医保年度未达到的年龄计算。

  二.2011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和居民医保待遇作了那些调整?

  2011年度对个人缴费标准和门急诊待遇作了调整,住院待遇维持不变。

  

个人缴  费金额(元)

门诊待遇

住院待遇    (医保支付比例)

自负段(元)

自负段以上(医保支付比例)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18周岁以下

80

300

65%

55%

50%

50%

18 ~ 60

620

1000

65%

55%

50%

50%

60 ~ 70

460

300

65%

55%

50%

60%

70周岁以上

310

300

65%

55%

50%

70%


  三.如何办理2011年度参保手续?

  (一)办理参保手续时间

  2011年1月20日(周四)至2011年3月31日止。其中,新参保人员登记3月30日(含)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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