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就目前来看,南京市和外市实施医保对接还不可能。也就是说,一个职工如果在南京有了10年参保工龄,如果他离开南京工作,还想要这10年参保工龄,那就必须一直缴费直到年满25年(男是30年)。否则,在南京的参保工龄将归零。
社保省内随身带,医保可否参照执行?
社保通过近年来的努力,不但在市区和郊区县实现了无缝对接,而且在省内也基本实现了互通,那么医保能不能采用社保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呢?
南京市医保中心的闻科长指出,医保和社保性质是不一样的!社保是参保人员缴满一定的年限、达到法定退休的年龄后才可以享受。以男性职工在30岁时参保、60岁退休为例,他参加的社保就有30年的滞后期。从某种意义上讲,这30年是只进不出。更重要的是社保除了社会统筹以外,余下差额均有财政补贴。
“医保就不同了,且不说医保起步较晚,各方面还不是很完善,它的运作方法和社保也是两种情况。只要你参加了医保,前一个月你参保,下一个月参保人员生病就立即可以享受。这笔钱来自于所有人的参保基金。”闻科长说,“目前国家财政在医保上没有补贴,参保人员看病所花的钱均由参保基金支付。
一个地区的缴费基数高,参保人员享受的医保也就高。这就形成了城市与城市之间、市区和郊区县之间不同的统筹区域。由于各地经济有差距,要让医保跨统筹区实现互通,难度可想而知。”
对此,南京市政协委员、著名社会学专家吴希志认为,医保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保障体系,应该具有人性化的运作方式,让每一个参保者都能最大限度的去享受自己应得的利益,不能因为一些客观因素而伤害参保人的利益。一个城市多个医保统筹区域,这种划分本身就是一种弊端。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的职能部门应该进行统一协调,合理采取措施,让医保像社保一样随身携带,这并不是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吴希志表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在欧洲国家,只要是盟国,他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跨国携带,可我国为何在城市之间甚至在市区与郊区县之间还有障碍呢?这个问题应该值得有关职能部门去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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