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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全部老年人纳入医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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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山省将优先把城镇低收入和住房困难纯老年人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市要率先把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大。2011年,济南等11个市还要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全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力争2012年实现全覆盖。

  近日,第十次全省老龄工作会议召开。据省老龄办主任张雪燕介绍,“十二五”期间,山东将逐步健全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在养老补贴方面,山东将推动建立高龄津贴制度,不断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有条件的市率先扩大到80岁以上老年人。

  同时,健全贫困老年人救助制度,优先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低保”范围。优先将城镇低收入和住房困难的纯老年人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农村贫困老人无房户和危房户要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

  把老年人全部纳入医保范围

  据张雪燕介绍,山东将把老年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范围,并在老年人个人缴纳费用、报销比例、保险病种等方面给予照顾。优先对特困老人、高龄老人、残疾老人进行医疗救助。确保落实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查体一次的制度。

  政府兴办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要设立老年门诊和老年病房;乡镇医院、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站(所、室),也要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增加方便老年人就诊、治疗、护理的设备器材。

  扶持社会力量兴办老人住养机构

  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山东将大力发展机构养老服务。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兴办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等面向全社会老年人的住养服务机构,重点扶持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型养老院和能够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收费价格较低的照料型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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