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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病重病医保模式构想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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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建立惠及全体农民的新型农村医疗保险体系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不仅仅是迫切需要的,而且国家是有能力支付的。关键的问题是国家想不想去做,是真心做还是无心做的问题。

  目前,我国农村医疗处于十分困难的阶段,这与我国整个国家的体制改革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从我国农村的医疗制度的历史看,合作医疗曾经是我国最普遍的形式,在上世纪70年代末期,虽然保障水平还是比较低,但是它却覆盖了85%的农村人口。80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使家庭重新成为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合作医疗制度开始出现了滑坡的局面。

  到了90年代初期,全国仅存的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分布在上海和苏南地区。

  自90年代以来,虽然政府在推进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同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试图恢复和重建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但是,除了部分试点地区之外,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没有像希望的那样恢复和重建起来。

  因此,可以说我国整体农村医疗制度处在旧的制度已瓦解,新的制度尚未确立的时期。

  处于这个时期的农民医疗问题理所当然就成为了一个社会的真正问题,因为它从根本上就失去了制度保障,更不用说是制度能不能保障。

  我国在经历了漫长的城市和农村一国两制政策下,农村几乎被遗忘,政策在二十多年内一直向城市倾斜,超过70%的公共设施都建设在了城市,教育、医疗等关系国计民生的设施同样在城市中聚集。

  尽管中国有70%人口在农村,30%在城市,但是在卫生的财政支出方面,医疗费用有70%用在城市,只有30%用在农村,城镇的30%人口占用了70%的卫生资源。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4》和《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04年》记载,2003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2622.2元,农村居民的平均住院费用2236元,在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尚包括实物收入的情况下,可以说,农村居民如果得了大病,农民一年的现金收入尚不能支付住一次院的费用。

  2004年11月5日,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至今,中国农村有一半的农民因经济原因看不起病。

  在这场主题为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新闻发布会上,曾在农村工作并多次调研的朱庆生说,我国中西部农民因看不起病,死于家中的比例高达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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