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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职业年金与养老保险同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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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东昨日举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动员大会。之前,省政府已经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对改革范围、缴费与待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职业年金等内容进行明确。

  广东昨日举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动员大会。之前,省政府已经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对改革范围、缴费与待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职业年金等内容进行明确。

  省人社厅负责人表示,改革基本思路就是要建立与企业职工统一的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实现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工资制度改革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参保人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并按改革后各年度本人缴费工资之和的12%转移基金。

  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并随工资调整而调整,这是造成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差距较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改革后,将按本人历年缴费多少、缴费期长短计算养老金标准。

  哪些人被纳入改革范围?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行政类、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要求,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退休的编制内工作人员也被纳入范围,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改革前已退休的编制内合同制工人继续按原渠道保障其养老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已离休的人员也不纳入,其离休待遇由原渠道解决,待遇调整政策另行制定。

  昨日,南都记者采访多名省直机关的公务员得知,目前广东多个单位已经发放社保卡,但尚未开始缴费。“我们近期已经拿到社保卡,但具体何时开始缴费还没有接到通知。”某省直机关公务员王先生如是说。

  算一算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注: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岗位)与工作年限等确定,由省统一制定视同缴费指数表,其待遇水平将随职务晋升、任职年限的增长而增长。)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注: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举例:假设公务员小明除去津贴、补贴等,每月缴费工资是5000元,改革前单位和个人都不用缴费,退休后照样有养老金。改革后,小明每月要缴纳养老保险400元。职业年金方面,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如此计算,小明又要缴200元,加上基本养老保险的400元,共缴600元,这笔钱是从小明月薪里扣除的,将进入小明的养老金个人账户。连同单位缴费部分,退休后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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