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鄂人社发[2015]38号)文件精神,林区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申请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除审核其年龄、身份证件信息以外,不以户籍性质、地域范围、居住证明、工商执照等条件限制申请人参保。
我区从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经办。社保经办机构也将尽量减少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工作程序,为参保人员提供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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