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南京上半年企退人员本月上调养老金 普调10%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7月2日讯 从7月份开始,今年上半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将可上调养老金待遇,每人在原有的养老金待遇基础上增加10%。而在此期间达到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将增发高龄补贴。据悉,此次调整将涉及3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

  7月2日讯从7月份开始,今年上半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将可上调养老金待遇,每人在原有的养老金待遇基础上增加10%。而在此期间达到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将增发高龄补贴。据悉,此次调整将涉及3万多名企业退休人员。

  调整的对象

  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3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在此期间达到70、75、80周岁的高龄人员,比照本文高龄人员增发养老金的相关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补差。

  每人增加10%

  此次养老金调整方案与年初出台的2013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相同,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的10%增发基本养老金(定期生活费)。比如说,上半年办退休手续的王师傅,工作年限为30年,测算的养老金待遇为1500元,那么从7月份开始,每个月可增加10%,即150元,拿到手的养老金为1650元。

  “托低”保障

  而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10%增发后,增加额不足220元的,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含折算年限),但增发后的实际增加额不得超过220元;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10%增发后,月基本养老金不足2229元的,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但增发后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不得超过2229元。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按照就高和不重复原则确定增发金额。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