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广东养老保险补发 补发金额差别巨大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为何存折收到的补发养老金金额比查询金额少?属于补发退休人群却没有收到补发金额…小编会在本文介绍相关要点。
   人社局回应:补发金额绝对没错,下周可查计算明细
 
  为何存折收到的补发养老金金额比查询金额少?属于补发退休人群却没有收到补发金额?今年11月,广州市人社局下发50号文,解决养老金“倒挂”问题,并一次性进行养老金补发,调整涉及约24万退休人员,然而此次补发引起疑惑重重。昨日下午,广州市人社局向媒体透露,此次补发养老金约15亿元,已经一次性发放完毕。
 
  在通报会上,人社局副局长陈敏表示,“给各退休人员的补发金额没有错,绝对没有错。”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会出现诸多令人“费解”之处?
 
  释疑1
 
  为何有人补发过万有人分文未得?
 
  2009年10月是分水岭!
 
  2011年1月退休的市民王女士,符合此次《关于解决广州市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倒挂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50号)中的规定,50号文中写明该通知适用于“2006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据记者了解,王女士已经缴费30年。不过,50号文实施后的一次性补发养老金,王女士却分文未收。
 
  对于王女士的疑惑,人社局副局长陈敏解释,早在2009年10月,广州实施了《关于提高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通知》(穗劳社养〔2009〕8号),“2009年,广州市已经出现养老金倒挂问题,便出台了8号文进行调整”。
 
  据了解,2009年10月份之后的退休人员,已经属于8号文的调整范围,获得一部分补发金额。但8号文并未真正解决“倒挂”问题,也就是依然存在“迟退休、待遇低;早退休、待遇高”现象。
 
  陈敏介绍,“8号文是一刀切的,所有退休人员一视同仁,然而2009年之后的调整幅度又与每个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挂钩。就出现8号文也无法实现公平,达到同等缴费水平和同等缴费年限拥有基本一致的养老金待遇,现在是用50号文的办法,来均衡、优化和改良调整机制。”
 
  通过严格的测算方式,用定额、定比和系数三个要素,重新计算补发金额。陈敏介绍,王女士的情况属8号文的补发已经超过了合理的补发金额,“按照公式,50号文补发金额减去8号文补发金额,她已经拿多了养老金。多拿的部分转为地方津贴,而这也意味着,王女士不会拿到此次的补发款”。
 
  据了解,50号文调整涉及约24万退休人员,有90%需要进行补发,剩余的10%属于已经由8号文补发完毕,此次不再补充发放。陈敏透露,此次补发总金额为15亿元。按需补发的人员计算,平均每人可获近7000元补发款。
 
  释疑2
 
  查询金额为何比实收补发金额少?
 
  系统显示误导了大家!
 
  对于此次一次性补发的结果,不少市民反映实收金额少于查询结果,是否存在错发问题?昨日,陈敏郑重声明,“这次调整发放,给各退休人员的金额没有错,绝对没有错,请大家放心。”
 
  之所以会引起误解,问题出在查询数据上。据了解,原本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上查询本人调整情况时,由于今年3月份已经有一次普调,普调的数据放置在调整数据里。而这次的补发调整金额,也被放在调整数据当中。这就意味着,市民查询到的数据为两次调整的合计值,导致此次存折实收数据低于查询值。
 
  陈敏透露,已经进行了技术调整,“我们发现了这个问题,前几天已经恢复了,分开进行显示,其中有一条调整结果和存折是一致的,前面的显示误导了大家”。
 
  查询系统除了此次调整外,之后还将细化。据了解,下周一起,退休人员登录查询系统时,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的补发金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未来的查询数据,将包括不同补发时间段的金额以及月数,将每个不同的补发阶段进行小计,最终合计出总数。补发金额的明细,将一目了然。
 
  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领办法征求民意
 
  每月18日前发放当月养老金
 
  广州市人社局昨日公布《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办法》拟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在每月18日前将当月的养老金发至参保人银行账户。
 
  每年4-6月确认否则影响发放
 
  《办法》拟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每月18日前将当月养老金发至参保人银行账户。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应按省、市的相关规定,在每年4-6月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确认手续。集体经济组织或参保人本人应提供资格确认所需的相关材料,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资格确认手续。
 
  对于未按规定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确认手续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从当年7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补办确认手续后,从补办的次月起正常发放养老金,原暂停发放的养老金一并补发。
 
  超半年欠费未缴作核销处理
 
  《办法》同时表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户籍新迁入广州市的人员,申请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需由原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参保及待遇申领情况协查函》。已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但未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其养老保险关系按国家有关规定转移接续;未在原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的保险,可按规定参保缴费并享受待遇。
 
  此外,《办法》拟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采取“当月核定,次月征收”的模式,委托广州市部分金融机构代收。如集体经济组织或参保人银行账户资金不足,超过当月月底仍未成功扣缴当月应缴养老保险费的,将作为欠缴养老保险费处理;对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欠费,将视为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核销处理。
 
  ●适用对象
 
  《办法》适用对象为具有广州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未享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也未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或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请参保非从业城乡居民。
 
  持证的广州市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困难待遇期间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特困人员,其参保登记及待遇申领办法另行制定。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