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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养老保险打破户籍限制 社保新政“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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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市将实施五项社保新政策,即养老保险打破城乡户籍限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无缝转移、下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农民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与城镇职工一致、明确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过渡性标准。此次社保新政,取消了社保城乡户籍限制,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实现了社会保险城乡一体化。

  我市将实施五项社保新政策,即养老保险打破城乡户籍限制、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无缝转移、下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农民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与城镇职工一致、明确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过渡性标准。此次社保新政,取消了社保城乡户籍限制,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实现了社会保险城乡一体化。

  新政一:养老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根据新政,即日起,我市将彻底打破城乡户籍壁垒,无论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只要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只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即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新政二:“补差”可自由转移接续

  根据新政,从今年12月16日起,我市将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向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无障碍转移。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只要还未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均可申请向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转移后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享受政策。申请转移时,还可按转移接续当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新政三:缴费基数最低下调至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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