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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从业人员、郊区单位人员下月纳入城镇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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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险种和缴费规则与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完全一致,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目前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市政府日前下发相关通知,对本市部分社会保险政策进行调整。在今天上午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透露,在参保范围的调整中,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四个文件,将在本市就业的外来从业人员和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围。其中,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险种和缴费规则与本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完全一致,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目前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三项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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