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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近日,我市下发合并实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一致,待遇标准一致,这将进一步加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进程。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按月领取养老金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居民,年满60周岁,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我市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将适时调整。

  【新闻链接】

  8县区高规格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参保居民人数达到106.14万人

  怀安县、万全县分别为我市2009年、2010年启动国家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2011年,赤城县、宣化县、桥西区、张北县、涿鹿县、崇礼县等6个县区列为国家2011年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区。同年,以上8县区作为试点县区率先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截至目前,城乡参保居民人数达到106.14万人,综合覆盖率达到94.97%。

  据了解,这8县区试点没有确定前,就提前掌握了参保人数、财政补贴基数等基本数据。试点确定后,成立由县、区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人社、财政、公安、民政及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县、乡镇组建专门经办机构,配备专职督导员,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并逐一细化分解,责任到岗,量化到人。并立足县区情,出台实施方案、考核办法等系列文件。为提高服务水平,这8个县区通过专题培训、现场交流、专场辅导、下发文件资料等形式,督促经办人员加强学习,以便更好地服务群众。(来源:张家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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