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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2010年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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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推迟了近4个月的2010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已经确定,乐山市2010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也随即出台。昨(21)日,记者从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0年个体参保人员全年缴费额最低为3427.2元,最高为5712元,较2009年均有所上涨。从即日起,个体参保就可以缴费了。

  缴费地点有变

  从现在起至今年12月底,参保人员可前往农行办理缴费业务,同时,也可到乐山市社保局办理。乐山市社保局的办理窗口已经搬到乐山城区凤凰路中段548号(原乐山市房管局)办公大楼。参保人员可乘坐1路公交车在通江路口站下车,向左行500米即到。

  错开缴费高峰

  “由于今年公布省平均工资时间较正常年度晚了近4个月,为避免年底缴费高峰期拥挤,建议个体参保人员从即日起合理安排时间,前往各地社保机构缴费。”乐山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在外地务工的人员,家人需及时通知或委托他人代理缴费。

  可办银行代扣

  “市本级的个体参保人员可办理银行代扣业务,只需在账户里存足金额,银行便可自动扣除养老保险费,省事又省力。”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在缴纳2010年养老保险费时,可带上身份证、农行卡或存折在办理窗口签订银行代扣协议,代扣2011年及以后的养老保险费。如果代办,需要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和农行卡(或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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