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面推行,这是惠及该县广大城乡居民的大好事、大实事,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为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好,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10月27日,经县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审议,原则通过了《米易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现《米易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已经省、市政府批准执行。为此,米易县将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撤销米易县新农保服务中心,成立了米易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全力推进该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随着试点工作的启动实施,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倒排任务时间,抓好跟踪服务,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岗、量化到人,并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确保了养老金按时按标准征缴,及时足额的发放。
实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逐步实现城乡传统养儿防老到社会养老的转变,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米易都将产生巨大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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