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扬州养老保险可“全国漫游”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扬州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随就业者跨省转移接续,实现了“全国漫游”。

  江苏省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将可带着养老保险“全国漫游”,“不论在哪干,养老保险接着算”。《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近日出台,扬州市即将实施。

  最新政策

  养老险可“全国漫游”

  我国的养老保险实行统筹基金加个人账户的模式。按照原规定,跨地区的转移就业只转移个人账户资金,加上较为繁琐的程序,江苏劳动者跳槽到外省工作,或者外省人才来江苏就业,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跟着走。

  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随就业者跨省转移接续,实现了“全国漫游”。

  对劳动者来说,离开一个城市的时候,拿到的将不是一笔钱而是一张凭证。这是他在原参保地保险权益的一个证明,今后回到这个城市或在外省就业时,可以拿着这张单子接续,如果流回户籍所在地则可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跨省转移

  江苏个人账户比例高

  根据我省新出台的《实施意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可随同转移。我省参保人员流动到外省就业参保的,转移两部分:一是统筹基金,二是个人账户。这里所指的“个人账户”,即1998年1月1日前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累计本息及1998年1月1日后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

  “需要注意的是,1998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在我省参保的人员,其个人账户转移规模按照我省规定的记账比例转移,即:1998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为12%,199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为11%.转移比例要比国家规定的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1998年1月1日起,国家将个人账户规模统一为11%,2006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8%;而从2006年7月1日起,为做实个人账户,我省开始以8%计入。即1998年上半年的,比国家多1%;2006年上半年的,比国家多3%。

  在外地工作但户籍还是我省的,男性参保人年满50周岁、女性参保人年满40周岁,想回省就业参保,如果就业地与其户籍地不一致,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转移到户籍所在地,就业地应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其在省内再次异地就业参保或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归集到户籍所在地。

  省内转移

  全部基金分成三部分

  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转移的基金包括:1998年1月1日之前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累计本息和1998年1月1日后按我省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以及按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总和12%计算的统筹基金。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人员,流动到非户籍地就业参保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留在原参保地,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在非户籍地首次参保的,参保地也应为其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此外,若参保人员返回农村参加新农保的,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新农保之间的衔接,待国家出台统一政策后按规定办理。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