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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养老保险临时账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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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年满50周岁的男性和年满40周岁的女性跨地区流动就业的,除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的之外,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保留养老保险关系。这主要是考虑到中心城市的人口承载和养老保险基金压力。

  流动就业人员应该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怎么转?年龄超过50岁的参保人,新参保缴费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怎么处理?何种情况下需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流动就业人员应如何转移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

  流动就业参保人员按以下三类情况处理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一是新参保缴费地与户籍地相一致的;二是新参保缴费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三是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并继续参保缴费的。

  对第一类采取一种正常转移方式。

  参保人员新参保缴费地与户籍地相一致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继续参保缴费。

  对第二类采取两种处理方式。

  参保人员新参保缴费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对男性年龄不满50周岁、女性年龄不满40周岁的,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对男性年龄已满50周岁、女性年龄已满40周岁的,由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对第三类采取一种特别处理方式。

  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并继续参保缴费的,不受年龄规定的限制,均及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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