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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住房公积金还房贷年底有望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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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曲靖住房公积金中心决定投资1300万对信息化建设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完成后,市民可按月、按季度、按年度自由进行转账、跨行转账或直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自2009年以来,只要缴存人买房,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在房管局登记备案,取得全额不动产发票,就可以提取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新信息化系统有望年底投用

  提取公积金这一问题解决后,买房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又成了新的困惑。解决这一困惑的根本就是管理系统的升级和改造。对于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就向曲靖市委、市政府提出申请。并于年底获得批准,管理中心将投资1300万元对整个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目前,这项工程已进入到公开招投标阶段,系统有望于今年年底改造完成。以往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市民在系统升级后,将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房贷。

  马科长对系统升级改造后的景象进行了描述:“新的系统年底投入使用后,届时缴存人按照《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只要符合提取条件的都可以进行提取。以往贷款买房不能用公积金偿还贷款的状况会得到根本扭转。缴存人届时可以按月、季度、年度进行提取,还可以直接申请住房公积金转账还款。”

  为什么其他州市可以而曲靖不可以?

  对于市民以往提出的为什么其他州市可以而曲靖不可以,马科长解释道:“自1995年全国大范围内实施住房公积金政策以来,从国家到地方都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办法、统一的操作规范和服务指南,这也是造成各地公积金管理不一的情况。今年,住建部已着手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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