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养老保险 > 正文
 
南京被征地人员可享城镇养老保险和医保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南京市被征地劳动年龄段人员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达到退休年龄的最低可享受每月近600元的养老待遇,被征地人员全部享受医保;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的费用由基本生活保障个人账户资金承担,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由政府补贴。

  保障措施:保障范围扩大,保障水平提高

  “保障政策统一、保障范围扩大、保障水平提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朱志宏如此总结。

  最低每月有近600元养老金

  按照以往的征地保障办法,目前被征地人员达到养老年龄时,基本生活保障平均领取水平为480元/月,老年生活困难补助平均领取水平为240元/月。而《保障办法》实施后,南京市被征地劳动年龄段人员办理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达到退休年龄的最低可享受每月近600元的养老待遇。

  失业期间可申领失业金

  被征地人员也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据介绍,按照以往的征地保障办法,被征地人员未实现就业的只能领取每月300-320元的生活费,按《保障办法》补缴了失业保险费后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目前失业金最低领取标准可达到每月600元。

  被征地人员全部享受医保

  以往,被征地人员没有医疗保险,他们的看病问题只能自筹解决。今后这一情况将改善。朱志宏介绍说,《保障办法》的实施,为被征地劳动年龄段人员解决了15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将被征地养老年龄段人员无条件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让他们享受到了与城镇参保人员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B]参保办法

  不同年龄段参保办法请看清

  劳动年龄段人员参保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