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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如何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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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苏州参保人社会保险关系转往外省的,须同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手续;医保个人帐户有实际结余额的,可将结余金额随同转移,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基金划入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银行帐号;职工于转移当月底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报送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转出单位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

  三、办理程序

  1.职工于流动当月底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核对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并打印本结息年度已实现的缴费记录明细清单后,在《转移单》上盖章。

  ②从市区统筹范围转往外地

  一、报送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

  2.经转出单位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异地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3.按规定需转移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的,还须提供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全称、地址、邮编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帐号。

  二、办理程序

  1.职工于转移当月底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①查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记载情况以及历期个人帐户对帐单是否按规定由本人签字,同时打印《苏州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省内转移情况表》或《苏州市跨省(市)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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