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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0个区县将启动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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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3月3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大会,宣布今年7月1日前,我市新城区、碑林区等10个区县将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本息一次性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3月3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大会,宣布今年7月1日前,我市新城区、碑林区等10个区县将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城镇居民,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即可参保。

  10区县包括哪些区县: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阎良区、长安区、高陵县及沣渭新区。

  其他区县怎么办:剩余区县根据条件适时启动;受惠人数知多少——84万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测算,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后,将涉及符合条件城镇居民84万人,工作量比较大。

  这一政策意味着什么:养老保险从此覆盖城乡

  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我市建立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之后的又一重大惠民工程。这项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是我市社会保障发展乃至社会发展历程中重要的里程碑。

  3月3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大会,宣布今年7月1日前,我市新城区、碑林区等10个区县将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本息一次性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条件——本市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学生)

  凡具有我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享受未参保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含国有企业“五七工”、“家属工”)等现有社会保险制度的城镇居民,均可在户籍地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怎样办理——到社区工作站登记

  在实施期间,县(区)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养老保险费收缴管理、养老金支付、个人账户管理、参保人个人账户信息查询等工作。

  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站申请办理参保手续。残疾的城镇居民还要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确认身份。

  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市统一的信息网络系统,列入“金保工程”和全市信息化建设范围,统一软件,统一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3月3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大会,宣布今年7月1日前,我市新城区、碑林区等10个区县将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本息一次性退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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