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扬州市将以新的最低缴费基数标准来缴纳五项社保费。企业最低缴费基数由原来的1583元调整为1662元,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基数调至1794元。与此同时,市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下降至20.5%。
新基数和新费率将会给参保企业和人员带来什么影响呢?记者请相关专家进行详细解读。
市区社保缴费基数调至1662元
社保基数一般是每年7月调整,为什么这次会延至1月份才调整呢?专家告诉记者,7月份,去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统计口径发生一些变化,当时要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相关政策后,才能确定江苏2010年度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一直到8月份,江苏省才公布最低缴费基数。我市考虑到参保企业和人员的缴费压力,将社保基数调整延至今年1月1日开始。
根据调整,今年1月至7月,市区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1662元;与此同时,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至1794元,每月缴费标准从316元调整为358元,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含补缴)从154元恢复到162元。
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降至20.5%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开始,江苏开始实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但各地的企业缴费比例并不统一。江苏省将通过3年时间,把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统一至20%。目前缴费比例低于20%的地区,明年起统一到20%;缴费比例高于20%的地区,要根据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在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逐步统一到20%。
因此,从今年1月开始,市区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从原来的21%,调整为20.5%,职工的缴费比例依旧为8%。2012年1月起,企业缴费比例再降0.5%,达到20%。企业缴费比例从21%降至20%,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负担。
养老金个人缴费,每月要多缴6.32元
社保基数和费率同时调整会对参保企业和职工分别带来多大的影响?相关专家告诉记者,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缴费基数的提高将会增加职工未来的养老金收入。
2011年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0.5%,以下限1662元为基数缴纳的职工,企业每月要负担养老保险费为340.71元(1662×20.5%),比2010年的332.43元(1583×21%)多缴8.28元。对个人而言,以下限1662元为基数缴纳的职工,个人每月要缴纳养老保险费为132.96元(1662×8%),比2010年的126.64元(1583×8%)多缴6.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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