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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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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从今年7月起,常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由741元/月提高到806元/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由2788元提高到3040元。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从今年7月起,常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由741元/月提高到806元/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由2788元提高到3040元。

  此次调整主要是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及常州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常州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工资水平而确定,标准调高后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常州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

  【社保查询】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由用人单位或者失业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手续。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凭已核定的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到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网点申领失业保险金,外省、市户籍失业人员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领失业保险金,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就业失业登记证》。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并于次月起在指定银行按月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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