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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把失业人员纳入社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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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记者从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今后我市失业人员逐步纳入社区管理,从5月份开始新增失业人员可到社区就近签字领取失业保险金。

  记者从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今后我市失业人员逐步纳入社区管理,从5月份开始新增失业人员可到社区就近签字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后,社区在全面掌握失业人员的各种动态情况的同时,可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在社区建立失业人员台账,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对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失业金,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对没有就业的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提高其再就业技能,提供及时、适合自身特点的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再就业;对已经实现就业的人员,按规定停发失业金。新政策实施初期,失业人员将暂时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进行管理,新进入失业保险管理人员纳入社区管理,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员仍按原来的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待时机成熟后,将所有领取失业金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

  具体领取程序为:从办理《就失业登记证》的下月开始,失业人员本人可持证按时到所在社区办理领取失业金签字手续,直至享受期终止,且不能代办。当月不办理签字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新增失业人员,在社区办理首次领取失业金签字手续后,次月由本人持《就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存折(含第一个月的失业金)。

  此外,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还将接受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对经过连续两次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政府指定部门提供的职业介绍或者职业培训服务的,将认定其为主动放弃就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停发失业金的条件为: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来源:大河新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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