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失业保险 > 正文
 
失业保险金可领多少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失业保险金自失业人员被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计发,月发放标准如下:

  失业保险金可领多少?

  请问失业保险金可领多少?

  答:

  您好,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条失业保险金自失业人员被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计发,月发放标准如下: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标准发放;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标准发放。

  您失业保险金具体可领取多少,建议您到所在地的就业服务中心窗口具体咨询。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