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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参保人不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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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进行帮助教育,使他们认识及时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和责任,不要随便放弃这个权利。不少省市规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连续两个月不办理失业登记,申请失业保险金的,应停发失业保险金和其他有关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制度问答

  ☆1、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①是普遍性②是强制性③是互济性。

  2、什么是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而失去工作,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确定?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4、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医疗补助金是如何规定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按月发给,其标准为:

  (1)缴费时间不足5年的,为本人失业保险金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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