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人申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2、劳动合同制职工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书1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6张;
4、中国银行彭州支行存折1份。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及依据:(1)对单位移送的档案,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2)对失业职工申领失业保险手续当即办理。
办事机构:彭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办公地址:彭州市天彭镇天府中路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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