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失业人员能否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答: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待遇。
27、失业人员因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与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向哪个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答:失业人员因享受失业者保险待遇与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主管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8、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前和期间,应参加哪些培训?
答:失业人员应参加3次培训:
(1)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前,参加关于失业保险政策、失业保险待遇如何享受及有关政策法律知识等政策教育、培训;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为提高失业人员职业技能,促进其再就业而组织的技能培训;
(3)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参加有关就业政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教育、培训。
29、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能享受优惠政策吗?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可享受一次培训费减免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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