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参保单位的职工失业后,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参保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失业后,单位应及时告知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告知到哪个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
12、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答:职工失业后,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须本人持《失业人员享受失业待遇通知书》、近期免冠照片四张、身份证、解除合同证明书、求职证明,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手册》,填写《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登记表》。失业保险金从登记之日起计算,次月领取。
13、参保单位的职工在失业后,可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答: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一)失业保险金;
(二)医疗补助金;
(三)丧葬补助金;
(四)抚恤金;
(五)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1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经办机构为其开展哪些服务项目?
答:发放待遇、政策咨询、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出具证明、档案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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