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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首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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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山东潍坊将下调失业保险费率,这是潍坊市首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并且执行延长稳定就业岗位、扶持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为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山东省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表示,将降低2010年失业保险费率,将潍坊市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为1.5%,其中单位按1%缴纳,个人按0.5%缴纳。执行期限为6个月。

  “这是我市首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具体执行期限是从今年7月开始到2010年年底,共6个月时间。

  除了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通知还表示,将延长稳定就业岗位、扶持就业相关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限。将原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原市劳动保障局等四部门下发的延长稳定就业岗位、扶持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0年底。
 
  记者了解到,去年,为应对金融危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潍坊市劳动、财政、税务等部门根据上级精神,联合出台了多项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新措施。

  根据潍坊市人社局等四部门通知,今年优惠政策将重点向困难中小企业倾斜。通知明确表示,在2009年内符合享受条件,尚未落实政策的企业,要优先纳入2010年政策扶持范围;已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可根据需要经审批再延长享受期限。其中,“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使用失业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两项政策在2010年的执行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据悉,潍坊市已要求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受理困难企业的申请、认定、上报等工作。潍坊市人社局相关人员提醒,困难企业可抓紧到当地相关部门申报。困难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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