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董女士:我准备生二胎了,请问可以享受
生育保险吗?享受生育保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市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该生育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足额缴费;二、该职工生育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和生育
津贴,由参保职工本人或委托单位,于当次生育医疗行为结束后6个月内到参保的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再)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证明、婴儿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等原件;5、《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需参保单位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