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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也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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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市人社局上周宣布,今年7月1日以后生育的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妇女,其生育医疗费补贴将从原先的3000元调整至3600元,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600元计发,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00元计发。

  市人社局上周宣布,今年7月1日以后生育的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妇女,其生育医疗费补贴将从原先的3000元调整至3600元,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600元计发,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00元计发。

  针对此次调整,市民有不少疑惑:二胎可以享受该补贴吗?怎么办理和申领?申领条件又有哪些?有没有户口限制?对此,市人社局给出权威解答。

  1.享受补贴的条件

  问:二胎是否也能享受补贴?

  市人社局:只要是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女职工,不论是生育第一个子女,还是生育第二个子女,都可以依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问:符合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市人社局: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2013年5月1日前已按自由职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且生育当月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4.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注: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关于个人是否符合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建议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了解个人账户有关情况。

  问:没有上班的孕妈妈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吗?

  市人社局: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建立了个人账户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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