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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 职工个人不能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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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8月14日,我们邀请了市社保局医保管理中心、城乡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以及市人力社保信息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到报社接听热线。

  当天热线相当火爆,不少市民因为没打进热线而十分遗憾。

  昨天,我们又整理了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请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胡女士想询问参加生育保险的具体要求?

  根据《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2005】181号令)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与上述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均应依法参加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60岁的农转城人员能否参加社保

  王先生今年60岁,爱人57岁,想询问60岁农转城人员购买社保的相关问题。

  按照我市政策规定,农转城人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只转户口。转户以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二种是2010年8月1日及其以后成户农转城并退出宅基地的,可以选择参加退地农转城人员养老保险。

  王先生是2010年12月转了户口,没有退宅基地,王先生今年60岁,其爱人今年57岁,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退地农转城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但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当地的社保部门就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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