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太原市将提高职工医疗工伤生育险待遇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2014年起,太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原则上将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这意味着太原市职工医疗工伤生育险待遇有望提高。
   2014年起,太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原则上将与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这意味着太原市职工医疗工伤生育险待遇有望提高。
 
  2014年起,太原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除了把“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纳入缴费基数,还要把“国家和地方政府统一规定的工资性津贴、补贴”纳入缴费基数。这样,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将与基本养老保险一致。按照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保,缴费比率固定,缴费基数越高,缴费越多。缴费基数具体为:职工本人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
 
  此次太原市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将使其缴费水平有所提高。与之相对应的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报销等社保待遇有望进一步提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