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零”消费
6月18日上午10点半左右,山东省汶上县人民医院病房里的赵颜惠一家喜乐融融,一家人看着刚出生两天的女娃娃,高兴得合不拢嘴。“真是摊上好时机了,生孩子不花钱。”产妇赵颜惠告诉记者,6月15日“零负担”政策一出来,得知她马上就要生孩子了,单位的负责人就把这一“喜讯”告诉了她。“这样,一次性就为我们节省了四、五千块钱。”
记者了解到,赵颜惠是该县实行生育保险“零负担”政策全覆盖后的第一位受益人,得知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也可享受“零负担”政策后,她第一时间就到就职的单位次丘镇中心卫生院的相关部门填写了《汶上县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表》。30岁的赵颜惠是剖腹产,在“零负担”政策实施之前,即使会定额报销一部分医疗费,但个人仍要缴纳一两千元的医疗费。据崔文乐介绍,6月15日之前定额报销的相关规定,顺产的产妇报销1200元,剖腹产的产妇报销2500元。
据介绍,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定额标准50%的,按50%支付;低于50%的,据实支付。
孕期检查、分娩等需在同一定点医院
记者了解到,选定汶上县人民医院、汶上县中医院和汶上县妇幼保健院为生育保险综合定点医院的参保职工,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实行“零负担”。“定点医院一旦选定,孕期检查(产前筛查除外)、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必须在该院进行。”崔文乐说,2013年6月15日前,未生育但已发生孕期检查医疗费的,已发生的费用及之后发生的孕期检查费用按相关规定到县医疗保险处结算;从分娩起至实施计划生育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执行“零负担”政策,“但分娩及计划生育手术应选择在同一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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