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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失业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和生育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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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保、补充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应缴纳的两项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缴费基数按失业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核定。

  日前,记者在承德市失业保险中心了解到,截至9月底,全市共有600多名失业人员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使他们享受到了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文件精神,市失业保险中心出台了承德市《关于落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从《通知》出台起,进入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统一办理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缴纳两项保险费等事项。

  失业人员纳入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身份单独识别,不设等待期。

  承德市实施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以来,全市共接收失业人员2193人,大部分失业人员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进入失业保险前的这段时间,自己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于已有医疗保障的失业人员,经本人书面申请,失业保险中心按月将应为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按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并发放给失业人员;对于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在原单位已缴纳到年底的,失业保险中心只为其发放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待明年统一纳入失业人员医疗保险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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