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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职工生育医疗费报销提高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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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银川市职工生育保险结算方式打破过去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按项目付费模式。

  2011年,银川市职工生育保险结算方式打破过去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按项目付费模式。6月24日,记者了解到,通过1年多的运行情况表明,银川市生育医疗费报销比例由过去的不足60%提高到了80%以上,生育剖宫产率大幅下降。

  据了解,《银川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把银川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生育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财政全额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4%缴费,其他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5%缴费。此项办法不仅扩大覆盖范围,还改革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方式,采取按“包干付费”的措施,使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报销比例可达80%以上。通过1年多的运行,有利于鼓励医疗机构主动降低服务成本,遏制过度医疗服务并增强医务人员自觉控制医疗费用的意识,减轻生育保险基金和参保职工的负担,缓解职工看病难和看病贵问题,2010年的次均生育医疗费4409.67元,新政策实施后降低到3168.81元,人均减少了1240.86元。(来源: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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