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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生育保险月缴工资0.5%产假可享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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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这份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草拟的《条例》,要求深圳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用人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在职职工都要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而生育保险待遇拟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据悉,待《条例》出台后,市政府还将根据条例制订生育保险配套管理办法。

  骗保最高或处骗取金额5倍罚款

  根据《条例》,生育保险不得补缴。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进而导致参保人不能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参保人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的标准予以支付。

  而参保单位为不符合深圳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人员办理生育保险的,其生育保险关系无效,已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予以返还。

  《条例》还特别强调,参保单位或参保人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生育保险待遇的,除被责令退回骗取的生育保险待遇外,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和个人对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市社保机构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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