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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1至9月参保 三个月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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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想要参加居民医保的市民,现在开始可以到社区办理登记、缴费手续了。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居民医保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完善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使更多居民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今后,每年1至9月期间可办理参保,这段期间参保的居民,设三个月待遇等待期,三个月后可以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关待遇。据了解,目前我市城区内有31万多人参加了居民医保。

  想要参加居民医保的市民,现在开始可以到社区办理登记、缴费手续了。昨日,记者从市社保局居民医保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完善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使更多居民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今后,每年1至9月期间可办理参保,这段期间参保的居民,设三个月待遇等待期,三个月后可以享受居民医保的相关待遇。据了解,目前我市城区内有31万多人参加了居民医保。

  全年均可办理参保手续

  按照之前的规定,我市城镇居民参保每年只设两个参保时间,一个参保时间是针对学生,从9月1日至11月28日;另一个参保时间是针对普通居民,从11月1日至12月20日。为了让更多的市民能够享受到医保带来的实惠,今后普通居民在每年1至9月的1日至20日,可到社区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社区工作人员每周二到居民医保中心办理报盘、缴费手续(本月从12日开始办理)。

  每年10月1日至12月15日,办理下一年度新参保及续保人员的登记、缴费手续。

  享受待遇设三个月等待期

  每年1至9月期间办理参保的居民,设三个月待遇等待期,自社区经办人员将参保居民保费缴到居民医保基金专户次日起满3个月后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待遇享受到当年12月31日止。

  每年10至12月期间办理参保及续保的居民,享受待遇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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