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济南今天起生育津贴按新标准执行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将执行新标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此外,济南市政府制定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及交通费用支付标准,将在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中一并发布。

  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将执行新标准,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据介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后如果手续齐全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到济南市医保办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携带材料中有生育女职工本人的建设银行(601939,股吧)存折,将打到本人的存折上。

  生育医疗费用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支付:顺产1600元,阴式手术产2000元,剖宫产3800元。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2011年7月1日前的按照本人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后,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此外,记者获悉,一次性伤残就业和工伤医疗补助金近期出台,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与广大网民共同学习交流《社会保险法》,不少市民咨询济南市工伤赔付标准何时出台。

  济南市人社局相关人员介绍说,工伤赔付标准根据国务院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执行。其中5—10级伤残工伤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合同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现已报省法制办审定,近期将发布。

  此外,济南市政府制定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及交通费用支付标准,将在贯彻省政府文件精神中一并发布。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