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备下列条件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
二、报销生育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所需资料:
1、女职工本人济南建设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其上要注明联系电话、18位身份证号
2、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和住院收费票据原件(若在外省医院生育仅需住院收费票据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者需注明18位身份证号码)
4、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5、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医院病案室提供的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案首页及医嘱单原件
7、有生育并发症者,需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告知是否进行生育并发症的鉴定和报销)
8、告知是顺产还是剖腹产
四、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备注:
1、未婚先孕者先需要开具规定格式证明到生育证核发的计划生育部门盖章;二胎必须是在批证之后怀孕。
2、生育证是外省签发的需要签发地派出所开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 、只有在济南市定点医院生育才可进行生育并发症的鉴定,其他医院不报销鉴定费用但其他项目照常报销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