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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有哪些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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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海南省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后,单位或个人、亲属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相关部门,得出工伤认定结论;同时用人单位应组织就近抢救治疗,并报省社保局备案,病情稳定需要转院报经省社保局批准。伤病稳定或痊愈,需提供医疗发票、费用清单、医疗证明。

  近日,省社保局公布了9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17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联系电话。

  省级参保单位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业务流程:

  1、单位参保登记确定费率(电话:65370556)

  2、前往地税部门缴费(电话:65381860)

  3、参保人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后,单位或个人、亲属应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省人社厅工伤认定部门(电话:65311533),得出工伤认定结论;同时,用人单位应组织就近抢救治疗,并报省社保局备案,病情稳定需要转院报经省社保局批准。

  伤病稳定或痊愈,需提供医疗发票、费用清单、医疗证明;如有残疾,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死亡,需提供供养遗属申请表、户藉证明等资料;需装生活辅助器具,则要填表申请。

  4、将工伤认定结论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省社保局工伤保险处(电话:65370556)

  5、受理材料完备60天内,拨付待遇到单位或个人帐户。

  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咨询电话

  海南省人民医院68622461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66791784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八七中心医院6592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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