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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职工如何申报生育保险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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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州市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医疗费,应该携带相关资料,如果未办理就医凭证,就要出示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已办《就医凭证》,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流产或分娩:

  需①《就医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还有以下所需资料: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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