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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生育保险下月起市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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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政府日前出台了《蚌埠市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从2011年3月起,蚌埠将启动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都实行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基数、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的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据了解,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是指蚌埠市区及各县同属一个统筹区,都实行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基数、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业务经办流程、统一基金管理的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

  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实施后,企业缴费将由原工资总额的0.9%下调至0.8%,减轻了企业负担。

  同时,对基金的征缴、支出和预决算制度进行了统一规定。建立生育保险目标考核制度,强化市县两级生育保险目标责任,对未完成目标任务形成的基金收支缺口由同级财政负担50%。

  市人社局生育保险科相关负责人透露,为配合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市人社部门将对市县生育保险现行政策进行完善,制定实施办法,扩大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范围,统一待遇标准,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生育医疗费用支出。

  据统计,截至目前,蚌埠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含三县)已达到20万人。

  实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制度后,可以统一保险基金的调配使用,增强生育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调剂互助功能和抗风险能力,还可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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