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新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前,我市的生育保险均与养老保险捆绑征收,而由于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按照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缴纳的,因此为1319×0.6%=7.91元。
但从今日起,生育保险改为与医疗保险捆绑征收,其缴费基数将按照成都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6%缴纳,即为1440×0.6%=8.64元。
据悉,由于部分个体参保人员只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因此在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一并征收后,将导致这部分人生育保险中断。
如果中断2个月以上(含2个月)缴费的就视为重新参保,重新参保后要连续缴纳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此,市社保局特别提醒这部分人群,可在今年10月15日之前到市社保局签订社会保险费用银行代扣代缴协议。
生育保险 除离退休人员都要征收
新的生育保险除了在缴费方式和缴费金额上有所变化外,参保范围也扩大了。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和自由职业者,除离退休人员外,都要参加生育保险。
此外,生育保险基金除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外,还支付计划生育手术费、男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或城镇无业人员配偶的生育补贴,以及由生育引起的部分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
而参保人员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限,也由原来的24个月缩短为12个月;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依据法定产假时间和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限,由60天延长到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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