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公司如何交社保流程三、参保单位新录用人员后,应及时为其办理人员增加及参保手续,并从起薪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
公司如何交社保,在办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⑴在市区统筹范围内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或《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华侨须提供有效护照复印件和《外国人就业证》、《华侨回国就业证》,台港澳人员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⑵市区统筹范围内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的《苏州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或《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职工
养老保险手册》、《苏州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或《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