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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社保欺诈等同诈骗将被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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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面对点多面广的基金以及不法分子高科技作案、串通作案、结伙作案骗取套取基金的多样化手段,如何确保基金安全?吉林省在社保基金方面将建立社会保险监督的诚信体系,将用人单位、经办机构、相关服务机构纳入到体系内,达到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目标。

  28日,长春晚报记者从社会保险欺诈入刑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目前,对于骗取社保的犯罪行为以诈骗罪论处。下一步,我省将建立社会保险监督的诚信体系,把用人单位、经办机构、相关服务机构纳入到体系中来,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目前,我国已正式将社保欺诈行为入刑,骗取社保的犯罪行为以诈骗罪论处。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我省于近期制定下发了《吉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及奖励办法》、《吉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行政执法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为我省社会保障资金监管提供制度保障。

  “社保欺诈入刑涉及到的案件移送问题是本次座谈会的关键环节,如果触犯了《刑法》266条,按规定,需要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省人社厅社会保障监督处处长雷云峰介绍说,我省各级基金监督机构将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社会保险法规政策落实和基金的筹集、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市(州)间交叉互检,对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等问题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面对点多面广的基金以及不法分子高科技作案、串通作案、结伙作案骗取套取基金的多样化手段,如何确保基金安全?雷云峰说,下一步,我省在社保基金方面将建立社会保险监督的诚信体系,将用人单位、经办机构、相关服务机构纳入到体系内,达到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目标。来源:长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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