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辽源市客运总站作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代理销售乘客人身意外保险过程中,存在使用他人身份证录入乘意险保单身份信息的行为,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7月14日期间,该行为造成11792份保单投保人、被保险人身份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
辽源市客运总站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吉林保监局决定对辽源市客运总站罚款5万元人民币。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