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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一公司没缴社会保险 产妇无法享有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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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张女士工作一年多后因生育请了三个月的产假,当得知别人有生育保险时,却被公司告知她因为没有社会保险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张女士工作一年多后因生育请了三个月的产假,当得知别人有生育保险时,却被公司告知她因为没有社会保险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为此,张女士找到律师寻求帮助。

  2012年6月份,市民张女士(化姓)进入某能源科技公司上班,从事销售工作,因为这是她的第一份工作,然而她对保险这一块了解并不多,所以她并没有向公司询问保险的事情。工作一年多以后,今年8月份,张女士生下了一个男孩,且因此而请了三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张女士听别人说,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能享受包括生育津贴在内的生育保险待遇。为此,张女士才想起向单位询问保险的事情,没想到公司却答复说因为张女士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较短所以并没有给张女士缴纳社会保险,想到自己辛辛苦苦上班那么长时间,却不能享受跟其他公司员工一样的待遇,张女士感觉很不公平。

  11月25日,张女士休完产假后重新回到公司上班,经打听,她得知公司有一部分员工是有保险的,而她和其他几个人则没有保险,为此,张女士感觉气愤不已。今天,不知如何是好的张女士找到律师询问自己该怎样维权。对此,律师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与员工确立劳动关系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会保险,张女士不满公司不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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